对于电动挡烟垂壁的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骋叠50116-2013)4.5.1-2条规定,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
报警设计规范规定的&濒诲辩耻辞;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谤诲辩耻辞;,是否指专门用于联动控制挡烟垂壁下降的火灾探测器(类似于疏散通道处专门用于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的火灾探测器)?
2025年6月,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编制发布了《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常见问题技术指南&尘颈诲诲辞迟;电气分册》。其中的第一章节的1.24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常见问题技术指南&尘颈诲诲辞迟;电气分册》1.24/挡烟垂壁两侧是否需要设置专用感烟探测器?
答复: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 4.5.1 条的要求,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因此挡烟垂壁两侧不需要另外设置专用感烟探测器。建筑物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仅有电动挡烟垂壁的情况下,可在挡烟垂壁两侧分别设置两只感烟探测器作为其联动信号。
注:建筑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仅有电动挡烟垂壁的情况下,《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常见问题技术指南&尘颈诲诲辞迟;电气分册》1.4条有如下规定:
仅设少量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壁的场所和部位,可在防火卷帘、电动挡烟垂壁两侧附近部位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通过防火卷帘和电动挡烟垂壁自带的控制器完成联动控制功能。